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春季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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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隶属于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组建),注册资金为 2.2 亿元人民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一家专门从事污水、污泥及固废等环保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一体的国有控股企业,公司总资产约10亿元。
目前公司共有七个污水投资运营项目(含一个合资项目),分布南昌、新余两地。各项目与国控平台均实施在线联网,在线数据传输有效率、自行监测数据公布率等均达到国家优良水平,是江西省环境治理行业诚实守信先进单位。
公司不断吸纳高素质人才,目前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占总人数的70%以上,获得中高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才占比20%,公司以多元战略聚合企业成长动力,铸就厚积薄发的企业实力。
在“十四五”期间,将继续秉承为人民服务的企业宗旨,以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稳抓江西绿色崛起发展新机遇,加快构建企业发展新动能,在水环境治理、再生水资源利用及污泥资源化处置方向上再发力,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以团结、创新、诚信、务实的经营理念,打造江西一流的新型环保企业。
二、工作地点
新余、南昌
三、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信念坚定,政治可靠;
2.职业素质优秀,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够认可公司企业文化,自觉维护公司权益,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决定;
3.诚实守信,保密意识、组织纪律性强,有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注重团队协作,勇于开拓创新;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技能;
5.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从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二)不得参与应聘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被依法辞退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工作人员;
6.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企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详见附表
四、福利待遇
福利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各项补贴等构成;享受“五险一金”、带薪年假等;其他工会福利等。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通畅,如出现电话、短信联系不上等情况,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或测试通过的,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如未收到资格审查或测试通知,即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测试,不再另行告知。
(三)应聘者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招聘公告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六、应聘方式
1、请将应聘个人简历邮寄至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新建区站前街道工农路39号),收件人:综合部饶菁
2、可到公司综合部进行现场报名。
七、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南昌市新建区站前街道工农路39号
2.邮编:330103
3.电话(综合部):0791-88251202
4.联系人:饶菁13707085173 董丹15387902010

